四川養老金計發基數統一為7379元,全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一樣嗎?計發基數一個樣,這是在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以后出現的新形態,但全省各個地方的養老金計發基數都是一個樣,并不意味著全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是一樣的。
養老金是按照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個人賬戶余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來綜合計算的,這里所說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就是指的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四川的養老保險是在2019年底開始實現的省級統籌,7379元是四川省2021年的度養老金計發基數。
養老金計發基數經歷了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到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轉變。2019年由于受到國內經濟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國家出臺了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政策措施,同時調整了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即由過去的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全口徑統計的城鎮單位就業人員的月平均工資。
傳統意義上的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是按照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來作為統計依據,也稱為半口徑統計的職工月平均工資,主要包括了國有企業的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內的月平均工資;城鎮單位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不但包括了城鎮非私營單位,同時還包括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被稱為全口徑統計的職工月平均工資。
由于全口徑統計的城鎮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要低于半口徑統計的城鎮就業人員的月平均工資,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參保人的個人的繳費基數,同時單位單的降費基數也有所降低。降費基數降低以后,計算養老金的計發基數,也只能逐步過渡到按照全口徑統計的就業人員的月平均工資來作為計發基數。
在養老保險沒有實行統籌之前,養老金計發基數是按照統籌區公布的計發基數,即所在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來計算的;養老保險制度實現省級統籌之后,逐步過渡到全省統一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統一養老金的計發基數。以四川為例,過去成都市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要高于四川省其他省轄市的繳費基數,同樣在成都市辦理退休,在同等條件下,養老金也會高于其他地方。
但在四川省2021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統一為7379元以后,在成都市辦理退休,和在四川的其他地方辦理退休,這個計發基數都是完全一樣的,在同等條件下,在成都辦理退休,和在全省的其他地方的鄉鎮辦理退休,養老金也是相同的。
但是計發基數統一為7379元,并不是所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會一樣,除了計發基數相同以外,還有繳費指數的差別,繳費年限的差別,個人賬戶余額的差別,退休年齡的差別等。
例如同樣都是在2021年辦理退休,如果繳費年限都是按照100%繳費的人,那么每繳費一年的基礎養老金就是73.79元,在成都是這個數據,在四川其他地方的任何一個鄉鎮也是這個數據,如果繳費20年的每月基礎養老金就是1475.8元,繳費30年每月的基礎養老金就是2231.7元。
同樣的道理,按照60%繳費,每繳費一年的基礎養老金就是58.03元,按照300%繳費,每繳費一年的基礎養老金就是147.58元,每月的基礎養老金同樣按照繳費年限來計算,繳費年限越長的,基礎養老金就會越高。
7379元作為全省統一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只是用來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重點是用于計算的指數化繳費工資,平均繳費指數越高的,指數化繳費工資就會越高。例如按照100%繳費,指數化繳費工資就是7379元,按照60%繳費,指數化繳費工資就是4427.4元,按照300%繳費的,指數化繳費工資就是22137元。
為了達到保低限高的目的,指數化繳費工資還要和計發基數進行相加,然后除以2得到一個平均值,這個平均值的就是每一個人基礎養老金或是過渡性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基礎養老金按照1%的系數計發,這就是每繳費一年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照1.3%的系數計發,這就是每一年視同繳費年限的過渡性養老金。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沒有關系的,只是和個人的繳費基數,繳費年限有關系。
綜上所述,四川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統一為7379元,這標志著全省所有的退休人員,在當年計算養老金時都是按照這個計發基數來統一進行計算,重點是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全省養老金計發基數一個樣,并意味著全省所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一樣,還有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個人賬戶,退休年齡等形成的差距也是非常大的。
本文標題:四川養老金計發基數統一為7379元,全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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